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资格认定的公告
各位一志愿考生:
根据教育部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,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的政策。
1、加分政策
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,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的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,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报名条件的,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。
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其中考试报名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
加分项目不累计,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。
2、申请材料
请申请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:
1.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表本人填写签字扫描件,对于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加分政策的考生,需在加分状况说明中写了解入学时间、入伍时间、退役时间、本科毕业时间。
2. 个人身份证的扫描件。
3.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需提交满足加分政策的合格材料的扫描件。
4.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《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》复印件的扫描件、《退出现役证》原件扫描件。
所有扫描件均为PDF格式,请将所有材料整理好后,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格式,发送至研究生教学部邮箱:见官方网站。材料接收截止日期:2023年3月17日17:00点。
请在截止日期前内提交,逾期不再受理。
未经过资格认定的考生将不享受加分政策,未按需要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舍弃加分资格,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。我校将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,并当令在我校研究生教学部官方网站公布结果。
附件: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表
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部
2023年3月15日